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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樊步入式恒溫恒濕試驗室檢驗步驟
襄樊步入式恒溫恒濕試驗室檢驗步驟
1)按規定位置安裝溫度、相對濕度測量傳感器。在空載和室溫條件下,將風速計的傳感器置于各測量點,測量每點的風速,取其最大值作為該測量點的風速。
2)按規定的升溫速率升至所規定的溫度。升溫期間,每1 min測量一沈次中心點的溫度值。
3)襄樊步入式恒溫恒濕試驗室2h內使相對濕度達到所規定的相對濕度值。
4)自工作空間進入控溫控濕狀態后穩定30 min(穩定時間最長不超過2 h),開始記錄各測量點的溫濕度值和設備指示的溫濕度值,每隔1 min記錄一次,在30 min內共記錄30次。
注:當襄樊步入式恒溫恒濕試驗室設備控制器的溫濕度示值達到設定值偏差帶時起,可視為進入控溫控濕狀態。